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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办理使用数字证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7/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各有关单位:

依据《辽宁省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认证管理和数字证书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大政办发〔20164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现电子化的需求,即日起各有关单位可到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大连注册中心(我市唯一取得电子认证授权的区域性认证中心)各受理网点办理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协议供应商、投标企业、代理机构须办理数字证书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包括市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确保网络身份合法有效。

二、采购人、协议供应商、投标企业、代理机构可通过办理公共资源“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省建设厅、市建委系统,满足用户一UKEY多用需求,方便管理。

登陆www.dlra.cn大连注册中心官方网站),单位可根据情况选择办理。

四、大连注册中心受理网点

1) 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8号(解放广场老人才市场对面)

2)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31号窗口

3) 旅顺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旅顺口区长江路15号)

4) 普兰店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普兰店世纪路中段1号,台山加油站附近)

5) 瓦房店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瓦房店市文兰办事处世纪广场1号)

6) 庄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庄河市城关街道世纪广场1号)

7) 金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金州区斯大林路388号

             五、咨询热线0411-39742656

附件:
大连市公管办办理说明书.doc